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板 】 发布时间:2016-09-19
关于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禁止毁林开垦的
通 告
近年来,一些村民受短期经济利益的诱惑,随意毁林开垦种果,漓江两岸、兴阳公路、贵广高铁沿线很多的林地、荒山、石山都遭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严重破坏了兴坪镇作为阳朔风景名胜核心区的形象,自然生态遭受破坏给兴坪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为保护好兴坪的自然生态环境,共建美好家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林地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益林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对禁止毁林开垦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林地内随意毁林开垦。
二、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漓江两岸、兴阳公路、贵广高铁沿线的水土保持区、水源保护区、生态公益林区、石山坡度二十五度以上的林地等范围内随意借种植经济果木为名毁林种果。
三、严禁破坏生态公益林随意改种砂糖桔、金桔、夏橙等经济果木林。
四、自通告之日起,要立即停止上述毁林开垦的行为。对继续毁林开垦的单位和个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等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五、自通告之日起,对违反规定在生态公益林上种植砂糖桔、金桔、夏橙等经济果木的,将停发实施地的生态公益林补偿款,并依法查处当事人。
六、根据"守土有责"和属地管理的规定,各地特别是各行政村,要切实加强日常教育监管,发现有新的毁林行为,要立即制止,并及时上报。
七、鼓励单位和个人对违法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
阳朔县森林公安局 0773-8823110
兴坪镇人民政府 0773-8702103
特此通告!
bet55365 兴坪镇人民政府
2016年9月18日